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(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旁系血親3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)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,自101年8月15日起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。詳情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。
- 發布日期:2012-08-14
- 發布單位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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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(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旁系血親3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)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,自101年8月15日起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。詳情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(網址:http://www.ris.gov.tw/zh_TW/20)。